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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会工作制度、职责范围、岗位责任制

  一、会议、学习制度

 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的组织作用,建立工会的正常化秩序,使我中心工会工作实现民主化、群众化的同时,保证工会工作制度化、程序化、规范化,特制定本制度。

  (一)中心全民代表大会

  1.每年召开一次,由工会主席主持,会员代表参加,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。

  2.会议内容:

  ①听取审议一年来工会工作报告,经费收支报告,“建设职工之家”报告。

  ②讨论决定有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。

  ③听取积极分子、教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,意见要求,接受会员的批评监督。

  ④推荐先个人。

  (二)中心工会委员会

  1.中心工会委员会是中心会员(或代表)大会的常设机构,是职工之家,由工会主席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委员(或扩大)会。

  2.会议内容:

  ①传达贯彻上级工会组织和中心党政的有关文件、指示和会议精神,贯彻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。

  ②讨论月工作计划、总结及上级工会或党委的指示。

  ③讨论工会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、修改和废止。

  ④讨论决定工会组织建设及上报工会干部的任免及变动。

  ⑤讨论决定工会重大节日活动意见及重大问题;向行政、教职工代表会提出的建议。

  ⑥讨论分析工会干部、积极分子、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和意见要求。

  ⑦讨论工会会员的发展、困难补助、经费预决算和经费开支。

  ⑧召开民主生活会。

  (三)工会办公会制度

  1.每周星期一召开,工会办公室全体同志参加。

  2.会议内容:汇报工作情况、检查工作进度、协调办公室人员工作、加强配合、布置日常工作。

  (四)工会学习制度

  1.每周星期五下午参加行政部门的政治学习。

  2.每周星期六下午工会干部个人具体业务自学,也可安排集体学习。

  3.学习的主要内容:党的方针政策、时事政治、上级工会与中心党政文件、指示、通报、简报,有关业务工作方面的教材,书报刊杂志等。

  二、工作计划制度

  为加强工会工作的计划性,减少盲目性,体现会员办工会,又能有效地指导工会工作。

  1.每年一月份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工会的部署,围绕学中心教学工作,针对工会活动的特点,提出下年工会工作要点。

  2.工作计划产生的程序是:

  ①广泛了解教职工意愿,结合我中心实际拟出初稿。

  ②下发各分工会再次征求分工会委员,小组长及教职工意见,提交中心工会讨论。

  ③征求行政意见,提交党委讨论审定、上报下发。

  3.根据工作计划与各时期的重点工作,布置工作任务。提出具体意见,并检查和指导落实情况。

  工会办公室于月初提出本月工作要点,责任到人头,月底检查完成情况。

  4.各分工会要根据工作计划,拟出全部工作安排意见,报中心工会,并完成填表、上报工作。

  三、工作报告制度

  1.工会主席每季向工会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,每年底召开委员会扩大会,总结汇报工作,报告内容为本季和本年工作情况、工作效果及存在的问题、改进措施。

  2.各部门主任,每学期向工会委员会汇报一次半年工作情况、工作效果及下半年工作要点。

  3.年初要在教代会上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,报告上年度工会工作总结,提出下年度工作要点。

  4.工会全年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,重要规章制度和组织人事,重大活动安排等要予先上报中心党委。

  5.分工会工作总结、工作安排、修订制度、组织情况和重大活动,要及时报中心工会。

  三、专兼职工会干部培训和理论研讨制度

  为适应各时期对工会提出的要求,不断提高工会专兼职干部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,实现上级组织的要求:

  1.中心工会专职干部必须在上岗前进行培训。

  2.根据工会各个时期工作方针,工会职能,工会地位、作用,结合中心工会的实际情况,每年召开一次专兼职工会干部理论政策研讨和工作经验交流会,以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。

  延庆县教育信息中心工会

  2006年8月21日

 

北京市延庆县教育信息中心制作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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